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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是怎麽样的国家吗?加拿大是独立的主权国家。
国家主权,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,是国家在世界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。
依据1933年《蒙特维多国家权力职责公约》,主权国家的要件有:
1. 永久的人口
2. 固定的疆域
3. 有用的政府
4. 与他国往来的才干
以此定义可以看出,加拿大彻底契合主权国家的条件。
再来看看加拿大的前史
加拿大的原始居民爲印第安各民族以及北极区域的因纽特人(统称爲加拿大原住民),这些民族在至少一万年前便在加拿大寓居。欧洲人第一次看望加拿大是在大约1000年左右,其时来自北欧的维京人首领莱弗·艾瑞克森(红胡子埃里克森)曾在加拿大纽芬兰一带树立村庄,但不久后该久居点便被淹没在印第安人之中了。更持久的殖民活动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左右由法国人开端的。
在这片被称作新法兰西的土地上,法国殖民者与英国殖民者之间发作了继续的战争,而终究以英国殖民者的成它荍i终,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爲英属殖民地。在美国革新之后,很多英国保皇党人移民到加拿大。英属北美公约经过之后,英国政府在1867年7月1日树立了加拿大联邦,并答应其自治,由英裔和法裔殖民者一同控制。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和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逐步巩固了加拿大的独立方位。
加拿大选用联邦制、国会制及君主立宪制。国家的首领是爲加拿大君主,由英国君主兼任,现在是伊丽莎白女王二世。女王在加拿大本乡的代表爲加拿大总督,总督没有任何政治归属,其职责是以君主名义赞同法案、宣读君主说话、在国家文件上签字、宣告国会举办或闭幕、以及其它国家职务。君主(经过总督)是称号上的首领而已。他的一些实权保留在危机时运用,如宣战权。
二战后的大英帝国现在已不存在,取而代之的是英联邦,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建立之前,是独自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;参与联邦之后,虽然不再有彻底独立的主权,但在联邦宪法规则的规划内,联邦成员的主权仍遭到法令的维护。具体有如下权力(但不必定悉数享有)(1)制宪修法(2)保持区域完好(3)成员有各自的国籍(4)参与和退出的权力。
从以上可以看出:加拿大现在现已不是英国的殖民地,而是独立的英联邦国家。有简直彻底的主权。自治领(英语:dominion)是大英帝国殖民地准则下一个特别的国家体制,可说是殖民境地向独立的终究一步。19世纪,悉数实行自治或半自治的英国殖民地,特别那些已具有本身宪政体制的,如加拿大、澳洲等,都称爲自治领。它们都是由殖民地(crown colony)或自治殖民地(self-governing colony)进化爲自治领。
按1867年的《宪法公约》(constitution act,又叫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,英属北美法案),各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单一的加拿大自治领(dominion of canada),加拿大宪法一贯建依据这英国法令。虽然加拿大已是一个世界公认的独立国,此特别的自治领联系一贯存在至1982年,加拿大国会经过新宪法,并得到英国国会经过《1982年加拿大法案,中止英国修正加拿大宪法的权力,加拿大才实在完结独立。终究一个英国自治领也从此在前史中消失。加拿大并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爲加拿大日(国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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